治區(qū)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統(tǒng)一施工現(xiàn)場維權信息告示牌樣式的通知(桂建管〔2018〕55號)
各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委(局):
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區(qū)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,全面落實施工現(xiàn)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,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穩(wěn)定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16〕1號)以及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》(桂政辦發(fā)〔2016〕113號)有關規(guī)定,我廳制定了《施工現(xiàn)場維權信息告示牌(樣式)》(詳見附件)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盡快督促施工企業(yè)在各項目施工現(xiàn)場醒目位置樹立維權信息告示牌,確保到2018年底,我區(qū)全面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施工現(xiàn)場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制度。實施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,請及時向我廳建筑市場監(jiān)管處反饋。
聯(lián)系人:焦家門,聯(lián)系電話:0771-2260023。
附件:施工現(xiàn)場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(樣式)
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
2018年8月28日
(公開方式:主動公開)
附件
施工現(xiàn)場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(樣式)
工程名稱 |
考勤公示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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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單位 |
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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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負責人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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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總承包單位 |
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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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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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經理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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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務公司 |
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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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工資表公示欄 本項目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/月;本項目工資發(fā)放日期為每月 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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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資管理員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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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報投訴 |
當?shù)亟ㄔO 主管部門 |
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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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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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?shù)貏趧颖U媳O(jiān)察機構 |
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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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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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?shù)貏趧訝幾h仲裁機構 |
單位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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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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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民工維權須知 致項目全體農民工: 為保障你在本項目勞動期間的合法權益,幫助你依法有序維權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告示如下: 一、勞動保障權益 直接招用農民工的施工企業(yè)或勞務分包企業(yè),必須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的規(guī)定,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(含集體合同),建立用工花名冊,并按勞動合同約定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按月足額支付工資,農民工工資發(fā)放情況按月公示。 施工企業(yè)或勞務分包企業(yè)應開設農民工工資卡,由銀行代發(fā)農民工工資,嚴禁將農民工工資發(fā)給施工班組長或承包人。如遇特殊情況,農民工工資需他人代領的,代領人須提供由農民工本人簽字的書面委托書。 施工企業(yè)或勞務分包企業(yè)不得向農民工收取擔保金、合同保證金等各種形式的押金;不得收取培訓費,或者扣留農民工的居民身份證。 二、維權方式 如果用人單位拒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(含集體合同),以及未按勞動合同(含集體合同)約定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按月足額支付工資,請你妥善保留各種有效證據(jù),如工作證件、工資結算單等,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: 1.與項目總承包單位或勞務分包企業(yè)的項目負責人聯(lián)系,協(xié)商解決。2.到當?shù)亟ㄔO主管部門進行舉報、投訴。3.到當?shù)貏趧颖U媳O(jiān)察機構進行舉報、投訴。4.對工資支付方面有爭議的可向當?shù)貏趧訝幾h仲裁機構申請仲裁。5.向當?shù)亍胺稍行摹睂で蠓稍?.勞動保障法律法規(guī)、政策咨詢可撥打勞動保障維權咨詢服務熱線“12333”。 三、特別提醒 1.企業(yè)欠薪涉及農民工人數(shù)較多的,請推選3至5名代表進行維權。 2.如果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,應依法及時維權,切勿采取堵路、圍攻、跳樓、爬塔吊等非法措施或極端行為討薪。 |
備注:維權信息公示牌規(guī)格統(tǒng)一要求為:寬1.8米,高1.0米,張貼于工人休息區(qū)或工人進出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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